那個時候,剛滿16歲,還是個小鄉民的我
現在?現在是大鄉民!
那個時候我非常熱衷於玩遊戲
那個時候甚至還混到了台灣論壇FreeStyle的副版跟LFO的版主做做
當然,以上那段炫燿文可以跳過去
反正不是重點
那段時間自然會有很多人加我
討論版務的版主版副之外
自然也有很多人會加我
拜託我不要黑他之類的
當然照黑
SO
就這樣(哪樣?)
我認識了一個女生
原本是不太認識
不過自從我去哈拉灌水亂灌水之後就認識了
大概是被我的版大名字閃到了(阿級,我不是在搶你的外號)
從此之後我就注意到她
而且很巧的是
她也住台南
她也讀高中
她說她也喜歡寫文章
不過就網路上的私密性而言
我們並沒有加以探究讀的高中或更深入的東西
不過還蠻聊的來的
就這樣
一天鹹鹹沒事的時候
我突然想到
我:要不要出來見面阿
她:啊?
我:你今天有事嗎?要不要去北門路逛逛?(北門路:台南市最熱鬧的地方)
她:......
正想說不要就算了,反正可以去朋友家幹他的PS2玩
她:好
我:啊?
她:車站前見
愛寫文章的人已下線
既然都被趕鴨子上架了(明明就是你找她的!!)
那我也只好披掛上陣
就這樣
我硬著頭皮衝到了北門路
按
但是沒有約定怎麼認出對方阿
抱著走一步算一步的心態,我買了一杯珍奶,買了一本遊戲雜誌,就抱著長期抗戰的準備衝去火車站)
網友還沒找到
倒是先遇到一個熟人,高中同學,母的
簡短的打招呼後,由於我害怕會錯過找網友的機會,所以快閃離開
還好她也沒太纏著我(誰要纏你!!)
就這樣
人來來往往了好幾次
該走的都走了
不該走的卻還沒走
我的同學跟我一樣四處張望著
突然
我們四目相對
阿
按
該不會
我們兩個似乎想到了同一件事
於是我們臉色很難看的走向對方
「喜歡寫文章的人?」我說
「瘋狂阿肥?」她說
按
我罵在嘴上
她幹在心裡
「妳什麼時候寫過文章啦,學校作文都寫不出來,還敢跟我說你有寫文章!!」我說,帶著半分後悔半分羞愧半分惱怒(1.5分?)
「現在要開始寫不行噢!倒是你,這麼胖學人寫什麼文章!」她說,一句話直接刺到我心裡
「胖子不能寫文章噢!」
就這樣
我們持續這個無聊的爭吵好幾十分鐘
然後各自解散回家
啊?
就這樣阿
難道你還想我們兩個人還由愛生恨最後交殘出一段愛的火花
靠
我身上的體脂肪都要掛上嚴禁煙火了,還火花個頭阿
自此之後
我再也不相信網路
同時
我也決定把我跟網友用的MSN帳號永久不上線處置
當作對這次事件的哀悼
另外一件事情
那個假網友真同學
我們兩個絕口不提這件事情
一方面是這件事情實在是太白爛
可能會被拿來當笑點笑一個禮拜
另一方面
我們也不太想再回憶起這件事情
感言:網路是不可靠的
還有
那位假網友
妳放在MSN的圖片
請回答我你的照片用POTOSHOP修過幾次?
妳問我?
靠,我直接就放上金城武的相片了阿!
啊?
我無恥?
阿又沒人問我是不是因為長的像他才放他
阿我也崇拜金城武不行噢!!!